離島醫院宜公私合營

發佈時間:2021-09-16 發佈者:發現澳門在綫

離島醫療綜合體預計明年落成

衛生局昨公佈優化離島醫院醫療服務模式研究


港大醫學院受託硏究提四模式

衛生局昨日公佈優化離島醫院醫療服務模式研究。衛生局長羅奕龍表示,根據當局研判和香港大學研究,採用公私合營模式最適合離島醫院。合作方在指定年期內負責營運、管理和維修醫院,澳門政府則保留所有設施的擁有權。


公營易認同欠靈活

記者會昨日上午十時在衛生局公共衛生應急人員宿舍舉行,衛生局長羅奕龍、仁伯爵綜合醫院醫務主任戴華浩及研究暨策劃室主任黃靜波講解內容並回答提問。研究由香港大學醫學院撰寫,當中提出四種營運模式供政府硏究選擇。

港大醫學院提供的四種模式是:一是由政府營運及管理,類似仁伯爵綜合醫院。以政府醫院的模式營運和管理,優點是按照原來的建議,容易獲得社會支持。營運複製舊模式直截了當,根據公務員規章管理運作。缺點是採用管治公務人員的框架,缺乏靈活彈性,較難引入或替出創新的醫療改革,如醫院文化、獎勵措施、問責制度。

公企管理需時立法


二是公營機構營運和管理(企業化),類似香港醫院管理局。依法成立公營公司,將營運和管理企業化,公營公司的董事局成員由政府委任。好處是政府全權監管及問責,較政府醫院管理更靈活,可推行現代醫院改革,改善醫院文化及在人力資源安排上更具彈性。缺點是需為新的公營機構立法以及建立全新機構,往往需時籌備。成功與否取決於董事會成員的才能以及合適的醫院管理專家。另要成立新的基礎架構以監察新機構的工作成效。


公營私管利大於弊

模式三是公私合營,類似香港大學深圳醫院。離島醫院定位公立醫院,由合作方營運、管理和提供服務。合作夥伴包括以盈利為目的的商業機構或非商業的優秀醫療機構。優點是引入優良醫療管理系統,提高新醫院的營運效率。給予居民更多就醫選擇,享用更優質的醫療服務。精簡架構、提高人力資源的靈活性。毋須受制於政府採購和其他規則。缺點是需要設立新的政府架構監管合作方的運作及成效,本澳能提供醫療專業技能的合作方不多。


特許私營客源不足

模式四亦是公私合營,但類似私營醫院。新醫院定位私營醫院,採用私營公司管治模式,私營公司獲得特許經營權。優點是為病人引進更多選擇,引入業界競爭,提供有限公共服務。政府可引進更靈活的人力資源政策、優質醫院管理模式以及商業經營原則。政府可向營運者收取經營權費用。缺點是特區政府或未能找到適合的營運者。獲得特許經營機構未能從本地吸引足夠的病人或客源。政府需要設立新架構,以監管營運機構有否遵守契約及其營運表現。


兼顧教學培訓硏究

港大醫學院院長梁卓偉透過視頻表示,去年八月受本澳衛生局委託研究離島醫院的服務模式,經分析和比較四種營運方式後,認為離島醫院採用模式三的公私合營方式最適合。研究建議政府與合作方簽訂五至十年合約,設施由特區政府保留擁有權。合作夥伴提供公共病人醫療服務外,還需提供教學、培訓及研究。財政撥款上,政府根據每年醫療服務量釐定公共病人服務費用,支付給合作夥伴。


編輯:Hel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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