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車可電話網辦延留內地

發佈時間:2021-10-18 發佈者:發現澳門在綫


疫情以來,部分跨境車輛進入內地後因特殊情況難以在期限內返回本澳。


疫情防控影響 拱關便利車主


跨境車可電話網辦延留內地

據悉:疫情防控對進入內地的港澳籍跨境車輛如期返回港澳帶來一定影響,車主難以到海關辦事窗口申請車輛在境內停留延期。拱北海關推出便利措施,車主可以在車輛於內地停留期限屆滿前,透過海關辦事窗口、電話或互聯網郵箱提交申請,辦理境內停留延期。

拱北海關有關措施指出,港澳籍跨境車輛進入內地後,因特殊情況難以在規定期限內返回港澳,車主除可通過海關辦事窗口提前向海關提交境內停留延期申請外,還可通過電話或互聯網郵箱兩種方式提前向海關提交申請,並按海關要求將申請材料以郵箱、傳真等方式發送給海關以便審核,或適當延時到海關辦事窗口補交。


期限屆滿前交申請

須注意的是,港澳籍跨境車輛的境內停留延期申請應向車輛備案地海關提交,並須在車輛在境內的停留期限屆滿前提交。

根據海關有關規定,港澳籍跨境車輛進入內地後,應自進境之日起三個月內復出境;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境內停留期限的,車輛指標所有人應提前向車輛備案地海關提出延期申請,並提交相應的證明文件,經海關審核同意後,可以在車輛備案有效期內給予適當延期。

港澳籍跨境客車違反海關規定在內地超期滯留的,須向海關提交備案擔保。

兩地牌車辦理境內停留延期:閘口海關辦事窗口:拱北口岸東配樓一樓辦事大廳;受理申請電話:0756-8162-592;受理申請互聯網郵箱:gbhgcgk@customs.gov.cn。

單牌車辦理境內停留延期:辦事窗口:橫琴鎮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申報大廳(順景路橫琴總部大廈東南側約二百米);受理申請電話:0756-8841-817;受理申請互聯網郵箱:gbhghqhg@customs.gov.cn。


編輯:紅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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